謂如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。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。或復欲造多無間業。見是事已發心思惟。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。如其不斷。無間業成當受大苦。我寧殺彼墮那落迦。終不令其受無間苦。如是菩薩意樂思惟。於彼眾生或以善心或無記心。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。以憐愍心而斷彼命。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。1
菩薩見眾生造業將墮地獄,便升起慈悲心,乃至本著「我寧殺彼墮那落迦。終不令其受無間苦」的想法了斷他們的性命。這非但不會違反菩薩戒,還會成為菩薩道中的功德。而「諸菩薩悲愍一切有苦眾生」2;「於一切法平等」3;更何況外界事物盡是虛妄,正如無著菩薩所說:「一切處應知唯有識。」4這樣一來,無辜者、作惡者在菩薩們的眼中哪有什麼不同。樓至韋馱懷著負業法門,寧可自己墮入地獄,也要造起懺罪之牆。真是心生慈悲地踐行菩薩道。又怎能說他實在潔淨的心已為塵埃所污染呢?
行菩薩道豈止可殺普通人,殺佛也可。說五百菩薩以禪定、神通發現自己在前世所造「殺父殺母殺阿羅漢」「或毀佛寺破塔壞僧」等種種罪業,「深生憂悔常不離心,於甚深法不能證入。」世尊見此情形,就指示文殊菩薩用殺佛的舉動使眾菩薩醒悟:
即以威神覺悟文殊師利。文殊師利承佛神力從座而起。整理衣服偏袒右髆。手執利劍直趣世尊。欲行逆害時。佛遽告文殊師利言。汝住汝住。不應造逆。勿得害我。我必被害為善被害。何以故。文殊師利從本已來。無我無人無有丈夫。但是內心見有我人。內心起時。彼已害我。即名為害。時諸菩薩聞佛說已。咸作是念。一切諸法悉如幻化。是中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命。無丈夫。無摩奴闍。無摩那婆。無父無母。無阿羅漢。無佛無法無僧。無有是逆。無作逆者。豈有墮逆。5
如此,殺佛的行為雖被阻止,但世尊表示並非不可殺佛,「我必被害為善被害」——遵循佛法正道,殺佛也可。眾菩薩此時也醒悟,發現世間的一切事物直如夢幻一般,真是「無人得罪。無罪可得。誰為殺者而得受殃。」6若在虛空不實之中,樓至韋馱以善而心不生害地踐行菩薩道。即使造起懺罪之牆,又怎麼能說他實在潔淨的心已為塵埃所污染呢?
後來的高僧們在解說菩薩道的行事方法時亦多認為,衹要以慈悲、善心為出發點,菩薩也是能殺的。智旭註釋菩薩戒「四種他勝處法」,曾總結《瑜伽師地論》中的觀點,稱:
菩薩之行。或順或逆。方便甚多。故殺盜婬妄。容有開遮。7
印順在談及菩薩成佛時,更有直白的言說:
從大智的契合真理,大悲的隨順世間來說,戒律決非消極的「不」、「不」可以了事;必需慈悲方便的能殺,能盜,能淫,能妄,才能完滿的實現……為了慈悲的救護,菩薩可以不問所受的戒而殺、盜、淫、妄。這樣的犯戒,是合理的持戒,是究竟的持戒,所以說:「有犯戒成尸波羅蜜,謂菩薩教化眾生,不自觀戒。」8
樓至韋馱確實造起懺罪之牆。但無論依般若智慧,說:「於一切法平等性中,若諸異生、若諸聖者乃至如來法及有情皆無差別。」9還是據如來藏心,因「心外無所見」,故「一切眾生界,皆悉如幻。」10既然他是懷著負業法門,是寧可自己墮入地獄,是以憐愍心而殺人。我們真就無法說他實在潔淨的心已為塵埃所污染。
本文作者系太平真君,原标题为《天之佛悲憫眾生所行諸事於己不染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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彌勒菩薩說,玄奘譯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41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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彌勒菩薩說,玄奘譯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35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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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菩薩行勝義故。於一切法平等。平等以真如慧如實觀察。於一切處具平等見具平等心得最勝捨。」彌勒菩薩說,玄奘譯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36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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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著菩薩造,真諦譯:《攝大乘論》卷上。並可參考世親菩薩的註釋,世親菩薩釋,真諦譯:《攝大乘論釋》卷5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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達摩笈多譯:《善住意天子會》,《大寶積經》卷105。《如幻三昧經》亦有同樣情節,見,竺法護譯:《佛說如幻三昧經》卷下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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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,這般若風格的醒悟和編劇想要賦予樓至韋馱的似乎差距稍大了些。編劇希望樓至韋馱更像神秀,而非常見的慧能式高僧。《編劇漫談:天之佛·樓至韋馱》,《月刊》206期。慧能傾向《金剛經》,在思想上頗受中觀影響。神秀則恪守《楞伽經》,明顯有瑜伽行、如來藏色彩的樓至韋馱確實與他相似。除以上菩薩可殺的兩例外,《大般涅槃經》中亦記載國王有德為守護佛法和諸惡比丘戰鬥,獲得極大功德,乃至轉世成佛之事。見,曇無讖譯:《大般涅槃經》卷3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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彌勒菩薩說,玄奘譯,智旭釋:《菩薩戒羯磨文釋》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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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順:《佛法概論》,北京: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,1990年,第248-249頁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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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奘譯: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478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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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那跋陀羅譯: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》卷1。 ↩